户口迁入学校的研究生毕业离校时按以下流程办理户口迁移:
先通过院系离校资格审核,之后到学生处就业办开报到证,凭报到证、身份证、《常住人口登记表》到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证。除此之外,到北京、天津、深圳就业的,需提供落户函上的落户地址,到上海就业的,需提供上海市公安机关签发的《户口准迁证》。
硕士毕业到外校读博士的,持录取通知书、身份证、《常住人口登记表》到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证。
报到证办理的当日,九龙湖校区的同学可持报到证、身份证、《常住人口登记表》到四牌楼校区保卫处户籍科办理户口迁移,其余时间到九龙湖校区领取户口迁移证。
本人不能到学校办理的,可以委托同学代办,代办人凭身份证、报到证、《常住人口登记表》和委托书办理户口迁移。
更改落户地址和延长户口迁移证有效期的,持户口迁移证到公安机关办理。
保卫处地址和电话:九龙湖校区在保卫楼一楼办证大厅,电话:52090108;
四牌楼在沙塘园2号保卫楼102室,电话:83792086;
丁家桥在行政楼一楼保卫办户籍室,电话:83272461。